什么是特许经营?
  “特许经营”一词译自英文franchising,用以表示一种特殊形式经营的商业。“特许”(franchise)原本为译文,意为“关于奴隶、苦役的身份”(free from servitude),以后英文词意一直被作为“特许”来解释。最早在中世纪的英国,“特许权”指英国国王的特权或指国王授予某些人的特权。到了19世纪中后期,“特许权”一词被运用到商业上,指制造商或商业公司授予批发商或零售商使用其商号、商标以及经营管理制度来批发、销售其产品以及服务项目的权利;同时,批发商或零售商在享受这种权利的同时要尽一定的义务,受到一定的约束,双方对取得这种特权的商业共同具有合法的经济利益。
  目前,“特许经营”在不同国家、不同组织有不同的定义。1997年,我国国内贸易部颁发的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曾对商业“特许经营”作出如下定义:
特许经营指特许经营人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(包括服务商标)、商号、产品、专利和专有技术、经营模式等以特许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人使用,被特许人按合同规定,在特许人统一的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,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的一种新的商业形态。
  特许经营被称为商业形态的第三次革命。第一次是农业时代的杂货店;第二次是工业时代的百货超市;第三次是后工业时代的连锁——特许经营。有资料表明,国际上著名的跨国公司,70%-80%的连锁店是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建立的。国际上运用特许经营模式比较成功的有“可口可乐”、“麦当劳”、“肯德基”、“家乐福”等。
  这种意义下的特许经营,一般适用于商业企业(包括餐饮业、服务业),而作为工业企业的“海沃”正是借鉴这些著名跨国公司的成功经验,实行了独特的“特许加盟,连锁经营”的经营模式。

  特许经营是一种新的现代商业运营组织方式。它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,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服务。它利用知识产权的转让,充分调动了一切有利的资本并将其实现了最优化的组合。

  特许经营的定义为:
 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、商号、产品、专利和专有技术、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,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,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,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。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、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,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。

  合作、动力和团队精神是特许经营成功的重要构件。这些东西主要不是来自法律协议,而是来自伦理道德的交往、强有力的领导和一方对另一方目标的尊重。

  事实上,特许者与受许者之间的关系常常象婚姻,这是由于双方这种合作关系的长期特性和双方相互依存的缘故。特许者与受许者关系达到最佳状态,也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目标。要达到这一目标,受许者必须成熟、客观、执著,另一方面,特许者在与其受许者打交道中必须有耐心、公正和始终如一。